申请生育津贴需提供的材料:
1.《梅州市职工生育津贴待遇申请表》(一式两份);
2.申请单位的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无开户许可证,提供“基本存款账户信息”需有银行盖章)。另需查看单位发放产假期间的工资领取凭证:
(1)银行发放产假工资:打印产假期间的银行流水并且一定要有显示工资字眼,并盖银行的章;
(2)现金发放工资:提供会计凭证原件(账本),工资会计凭证原件要有制表人、审核人签名。
由申请单位派人到区文体中心4楼医保窗口申报,提供的复印件纸张规格为A4纸,区医保中心业务咨询电话:0753-25868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