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宁波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标准一览

地方特产2023-09-14 10:38:59未知

2023年宁波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标准一览

  2023年宁波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标准一览

  政策内容

  自2023年1月1日起,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由每月2000元提高到3000元。

  其中,独生子女按照每月3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非独生子女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3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500元。

  政策要点

  1.扣除范围

  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岁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祖父母、外祖父母。

  2.扣除主体

  独生子女:本人扣除;

  非独生子女:

  平均分摊:赡养人平均分摊

  约定分摊:赡养人自行约定分摊比例

  指定分摊:被赡养人指定分摊比例

  3.扣除方式

  定额扣除。

  4.扣除标准

  独生子女:3000元/月;

  非独生子女:分摊每月3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超过每月1500元。

  5.享受时间

  被赡养人年满60岁的当月至赡养义务终止的年末。

本文标签: 独生子女  额度  赡养人  扣除标准  定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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