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门诊待遇
①门诊统筹待遇。一个自然年度内大学生发生门(急)诊医疗费用,起付标准100元,在社区医疗机构及校医疗机构就诊的,基金支付比例60%;非社区医疗机构就诊的,基金支付比例40%,年度基金支付限额600元。
②“两病”门诊待遇。如果参保人患有高血压或糖尿病的,门诊统筹基金支付限额为1100元,同时患有“两病”的,门诊统筹基金支付限额为1500元。
③门诊高费用补偿待遇。待遇享受期内,享受完门诊统筹待遇后,继续发生的门(急)诊医疗费用,个人自付2000元以上部分,在社区医疗机构及校医疗机构就诊的,基金支付50%,在非社区医疗机构就诊的,基金支付30%,年度基金支付限额2800元。
住院待遇
此外,还可以享受门诊特殊病种、门诊精神病、门诊艾滋病、生育医疗待遇等:查看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