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医疗保障信息系统暂停服务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按照省医疗保障局安排部署,泰安市医疗保障局定于2023年5月12日(星期五)20:00时起开展医保信息平台省级集中工作。省级集中工作期间,将暂停全市医疗保障所有业务。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暂停服务时间
停止服务时间:2023年5月12日(星期五)20:00时起。
恢复服务时间:2023年5月16日(星期二)8:00时起恢复本地医保联网结算业务,20:00时恢复医保大厅、核心经办及公共服务等业务。
二、暂停服务范围
系统切换停机期间,将暂停全市医疗保障所有业务,包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业务,用人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缴费业务,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业务;参保人员住院联网登记和结算报销业务,门诊慢性病、普通门诊联网报销业务;省内及跨省异地就医业务(含住院、门诊慢性病等);医保结算清单上传业务;医保个人账户本地支付业务(含社保卡、医保电子凭证);医保个人账户省内“一卡通行”业务(含社保卡、医保电子凭证);医保个人账户跨省支付业务(含社保卡、医保电子凭证);医保电子处方流转业务;定点医药机构在线申请、变更及签约业务;医保电子凭证激活业务;网办、掌办业务的查询及办理等。
三、暂停服务期间业务办理指南
(一)参保登记及转移接续
1.系统切换停机期间,暂停办理单位及职工的缴费基数申报、参保登记、信息变更、增减员、医保缴费、查询、个人账户划拨等业务;暂停办理城乡居民的申报、信息变更、缴费、查询等业务,待系统切换完成后将逐步恢复办理。
2.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入只受理申请,待系统切换完成后将集中进行业务办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出,在系统切换停机期间暂停办理,待系统切换完成后将逐步恢复办理。
(二)医保定点医药机构门诊、住院医疗费的结算
门诊慢(特)病参保患者在停机前,可依据病情到定点医药机构提前开具1个月的用药量,确保日常用药不间断;系统切换停机期间入院、出院的参保人员,可由定点医疗机构留存其有效账户信息,发生的住院费用(含生育费用)待系统切换完成后在定点医疗机构进行补录结算。
(三)异地就医
异地就医参保患者可个人全额垫付费用,出院后持相关材料回参保地手工报销(享受异地联网报销待遇)。异地参保人员停机期间到我市就医的,可由就医医院在系统恢复后补办联网登记手续。
(四)医保结算清单上传业务
系统停机切换期间,医保结算清单管理系统暂停使用,待系统切换完成即可恢复使用。
(五)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业务
1.系统切换停机期间,省内及省外参保群众在泰安定点医药机构刷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业务将暂停,待系统切换完成后即可恢复正常。
2.系统切换停机期间,泰安参保群众到外地(含省内及省外)就医购药刷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业务将暂停,待系统切换完成后即可恢复正常。
(六)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认定
系统切换停机期间,正常受理门诊慢(特)病申报业务,待系统切换完成后集中确认鉴定结果。
(七)长期护理保险待遇申请及发放
1.系统切换停机期间,长护待遇申请不受系统限制,可在定点护理机构正常申请。
2.系统切换停机期间,正常享受长护待遇的参保人员,发生的长护住院费用先行手工登记,待系统切换完成后在定点护理机构进行补录结算。
(八)医保电子处方流转业务
系统停机切换期间,暂停办理医保电子处方流转业务,待系统切换完成后即可恢复办理。
(九)定点医药机构线上申请、变更及签约业务
系统切换停机期间,暂停办理定点医药机构线上申请、变更及签约等业务,待系统切换完成后将逐步恢复办理。
(十)网办、掌办业务
系统切换停机期间,暂停网办、掌办业务,包括政务服务网医保业务;支付宝、微信“泰安医保”小程序、“爱山东”APP、“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参保单位、个人网上办事服务业务;“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中的医保服务事项;各级医保服务大厅自助一体机业务等,待系统切换完成后将逐步恢复办理业务。
四、其他事项
本次医疗保障信息平台省级集中工作期间带来的影响和不便,敬请各相关单位、参保人员和社会各界谅解。如有疑问可向泰安市医疗保障局或各县市区医疗保障部门咨询。
附件:泰安市医保信息平台省级集中工作期间各经办机构咨询电话
泰安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