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范围:
(一)申请对象:
在办理就业登记以及各项公共就业服务中,劳动者需要办理《就业创业证》的,由区或街道(乡镇)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更新或发放;对已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并申请换发《就业创业证》的劳动者,应予办理。
(二)适用条件:
《就业创业证》的发放范围包括:
1、进行就业登记、失业登记的劳动者;
2、被认定为就业援助对象的劳动者;
3、享受相关就业扶持政策的劳动者;
4、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的其他劳动者。
二、所需材料:
(一)对象1:本市户籍人员初次办理。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验原件,收复印件一份);
2、本人二寸近照2张;
(二)对象2:本省外市和外省户籍人员初次办理。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验原件,收复印件一份);
2、本人二寸近照2张;
(三)对象3:毕业年度内佛山市高校在校毕业生初次办理。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验原件,收复印件一份);
2、本人二寸近照2张;
(四)对象4: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在本市初次办理。
1、本人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居住证(验原件,收复印件一份);
2、本人二寸近照2张;
(五)对象5:证件遗失或损毁的人员。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验原件,收复印件一份);
2、本人二寸近照2张;
3、属遗失的,持本人签名的遗失声明(收原件);
4、属损毁的,持损毁的《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收原件)。
三、办理流程:
(一)提出申请:
申请人持申请资料到受理机构提出申请。
(二)受理审核:
受理机构受理和审核申请资料。
(三)发放或更新证件:
受理机构对符合条件的申请进行登记备案,发放或更新证件。
证件遗失补发的,同时在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发布遗失公告。申办件当场办结。
四、办理方式:
(一)线下办理。
1、预约方式:
是否需要提前预约具体以各机构公布为准,已进驻镇(街道)行政服务中心的机构需通过“顺德政务百事通”微信公众号提前预约。
2、办理地址:
顺德区任一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区、镇街、村居)均可办理。
①顺德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顺德大良鉴海北路362号
②大良街道公共服务办公室:大良县东路38号行政服务中心
③容桂街道公共服务办公室:容桂风华路6号2楼
④伦教街道公共服务办公室:伦教街道南苑西路10号行政服务中心23号窗
⑤勒流街道公共服务办公室:勒流街道建设西路182号勒流行政服务中心
⑥陈村镇公共服务办公室:陈村锦绣一路21号
⑦北滘镇公共服务办公室:北滘镇新城区明政路1号行政服务中心
⑧乐从镇公共服务办公室:乐从镇兴乐路163号乐从镇行政服务中心3楼
⑨龙江镇公共服务办公室:龙江镇交通中心一楼
⑩杏坛镇公共服务办公室:杏坛建设东一路东5号
⑪均安镇公共服务办公室:均安永安路28号行政服务中心
3、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线上办理。
申办人可登陆广东政务服务网(https://www.gdzwfw.gov.cn/)进行网上申办。
线上办理不发放纸质版证件,如需纸质版证件,请通过线下渠道申请。申办人可登陆佛山市人社局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fw.hrss.foshan.gov.cn/ww/wwaaindex.html)查询网页版《就业创业证》电子证。或手机关注“佛山人才网”公众号,点击下方菜单栏“公共服务”,进入"公共信息查询"页面,进行就业创业证自助查询。
五、办理时限与费用:
办理时限:资料齐全,申办件当场办结。
收费标准: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