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廊坊长期居住、就业、就学的外省市户籍公民;
2、只受理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身份证首次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办理不在异地受理范围。
申请异地补领、换领身份证,公安机关自申领人提交《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之日起20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
换领:
1、《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纸质版;
2、申领人原《居民身份证》;
3、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自愿申请换领《居民身份证》的,由其监护人代为申请换领,并提供监护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补领:
1、申领人提供《丢失补领居民身份证申请书》纸质版;
2、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申请补领《居民身份证》的,由监护人带领其现场办理,并提供监护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纸质版。【具体材料请先咨询相应派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