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约注意:所有考生在预约考试前,应当通过“交管12123”APP或登录网址https://gab.122.gov.cn/m/index/核查本人是否已缴纳考试费或补考费。考试时,考场系统将自动核查考生考试费用缴纳情况,如因未缴纳考试费或补考费导致无法正常参加考试的,由考生自行负责。
1、满分学习考试、恢复驾驶资格考试预约应当使用互联网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办理,满分学习考试、注销恢复考试预约名额投放至第三场次,参加以上考试的考生请登录公安部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或者公安部交管12123客户端进行网上考试预约。
2、对学习驾驶证明有效期不足6个月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根据申请人提出的考试预约申请,在学习驾驶证明有效期内每个科目优先安排考试1次。
3、所有考生在参加科目一、二、三及科目三安全文明常识考试合格后,认真核对相关信息,发现电子成绩单信息不完整、考试过程抓拍的个人参加考试的图片不全或不能证明是本人参加考试的,应立刻查漏补缺或重新参加考试。否则,该考试成绩无效,车管所不能作为申请核发驾驶证的证明资料归档留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