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对象
来鞍山参加面试的非在鞍普通全日制高校的毕业年度内的毕业生和毕业学年内的在校大学生(含海外和港、澳、台高校毕业生)。
申领条件
(1)面试单位为鞍山地区的民营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
(2)申报期限为面试结束后的1个月内,过期不予受理。
申领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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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领流程
(1)网上申报需将申报材料PDF格式电子扫描件打包上传,图片要清晰完整,文件命名为:姓名+毕业院校+面试单位。发到邮箱(lnasmsbt@163.com)进行申报,发送成功依据为收到邮件回复。
(2)现场申报到市人力资源和就业服务中心进行申报。
补贴标准
面试补贴标准为每人200元(每人享受一次)。
联系方式
市人就中心 55391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