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征缴期为:2024年9月1日—2025年2月28日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4〕38号),自2025年起,除新生儿等特殊群体外,对未在居民医保集中参保期内参保或未连续参保的人员,设置参保后固定待遇等待期3个月。其中,未连续参保的,每多断保1年,原则上在固定待遇等待期基础上增加变动待遇等待期1个月。
缴费人如有参保及待遇享受方面的疑问,请咨询参保地医保部门;如有缴费方面的问题,请咨询税务机关税费服务热线。
地方特产2024-09-02 19:22:53未知
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征缴期为:2024年9月1日—2025年2月28日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4〕38号),自2025年起,除新生儿等特殊群体外,对未在居民医保集中参保期内参保或未连续参保的人员,设置参保后固定待遇等待期3个月。其中,未连续参保的,每多断保1年,原则上在固定待遇等待期基础上增加变动待遇等待期1个月。
缴费人如有参保及待遇享受方面的疑问,请咨询参保地医保部门;如有缴费方面的问题,请咨询税务机关税费服务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