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创业补贴政策(泸州对创业优惠政策)

地方特产2023-09-09 13:28:05佚名

泸州创业补贴政策(泸州对创业优惠政策)

  内容简介:

  分七类创业补贴:就业困难人员创业补贴、返乡农民工创业补贴、大学生创业补贴、在校大学生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大学生创业吸纳就业奖励、创业吸纳就业补贴以及创新人才创业补贴。

  补贴标准:

  1.就业困难人员创业补贴、返乡农民工创业补贴、大学生创业补贴为一次性1万元。

  2.在校大学生在按规定获得额度不超过 15 万元、期限不超过 3 年的创业担保贷款后,可向其就读高校所在地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不超过2年的创业担保贷款贴息。

  3.大学生创业吸纳就业奖励标准为招用3人(含3人)以下的,每招用1人奖励2000元;招用3人以上的,每增加1人奖励3000元,最高奖励总额不超过10万元。

  4.创业吸纳就业补贴标准为每吸纳1人给予 1000元一次性创业吸纳就业补贴,最高补贴 5 万元。

  5.创新人才创业补贴标准为5-20万元。享受人群为首次创业(即2018年11月15日前从未创过业,之后创业的为首次)的就业困难人员、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脱贫人口)、返乡农民工,市内普通高校全日制在校大学生、服务基层项目的大学生、毕业5年内处于失业状态的高校毕业生(含国家承认学历的留学回国人员,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吸纳就业的创业人员以及自2021年8月24日起,在泸州市江阳区、龙马潭区、纳溪区范围内新创办企业或经济实体,吸纳安置劳动者的各类创新人才(自2021年8月24日起执行,有效期2年)。

  工作流程:

  创业者本人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印证材料→村(社区)、镇街(高校)逐级审核→区县就业局复审→公示→区县人社部门审批→审批通过的发放补贴。

  时限要求:

  办理时限为60个工作日内

本文标签: 万元  不超过  大学生创业  人员  在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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