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条件
已在户籍所在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居民。
二、申请材料
(一)申请材料清单
1.本人办理:身份证或户口簿或社会保障卡(三选一,原件,必要)。
政务网上申请时提交上传身份证或户口簿或社会保障卡(三选一,原件,必要)。
2.他人代办:另需提供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1份,必要)。
(二)申请材料提交
申请人可通过网上提交或窗口报送方式提交材料。
三、申报方式
(一)网上申报
登录湖北省政务服务网站http://zwfw.hubei.gov.cn/;
1.城市选择“襄阳市”;部门选择“樊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在“部门事项”—“业务办理项”中选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权益查询(待遇测算)”,点击“在线办理”;
也可直接在首页“搜索”栏里输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权益查询(待遇测算)”直接搜索,显示该事项后点击“在线办理”,选择“樊城区””;
3.填写申请人的相关信息,点击“下一步”;
4.上传申请资料后,等待审核,业务办结。
(二)窗口办理
1.襄阳市樊城区政务中心人社综合窗口
地址:樊城区政务服务中心(长虹北路5号)
咨询电话:0710-3803200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13:30-17:00
2.太平店镇人社服务中心
地址:太平店镇化纤西路2号
咨询电话:0710-2117610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8:00
3.牛首镇人社服务中心
地址:牛首镇金牛街7-2号
咨询电话:0710-2173009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8:00
4.中原党群服务中心
地址:春园东路16号中原一景
咨询电话:0710-3327113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8:00
5.屏襄门党群服务中心
地址:鹿角门街67号背景楼一楼
咨询电话:0710-3247603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8:00
6.清河口党群服务中心
地址:清河口6号
咨询电话:0710-3114006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8:00
7.柿铺党群服务中心
地址:柿铺街道办事处
咨询电话:0710-3232170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8:00
8.定中门党群服务中心
地址:瓷器街14号
咨询电话:0710-3457128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8:00
9.米公党群服务中心
地址:朝阳路33号
咨询电话:0710-3243116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8:00
10.汉江党群服务中心
地址:长虹路2号
咨询电话:0710-3155355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8:00
11.王寨党群服务中心
地址:汉江路28号
咨询电话:0710-3082798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8:00
12.鱼梁洲经济开发区明珠路社区居委会
地址:明珠路9号
咨询电话:0710-3434847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8:00
四、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即时办理)
五、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六、咨询、投诉渠道
(一)咨询渠道
咨询电话:0710-3803200
(二)投诉渠道
1.网上投诉:http://zwfw.hubei.gov.cn/;
2.电话投诉:0710-12345
3.窗口投诉: 0710-3803200
七、结果送达
发送短信通知、业务回执单。
八、常见问题
1.问: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需要缴纳多少年?
答:当地制度实施时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距规定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人员,应逐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补缴年限不享受政府的缴费补贴。
当地制度实施时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距规定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人员,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参保后因各种原因中断缴费的,在达到规定领取养老保险待遇年龄前可进行补缴,中断期间及补缴的年限不享受政府的缴费补贴。
2.问:享受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的条件是什么?
答: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3.问: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如何计算?
答: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构成,支付终身。
(一)基础养老金。政府对符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条件的参保人员全额支付基础养老金。
对按规定缴费的城乡居民,在领取待遇时,按照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加发不低于1元标准的缴费年限养老金。
(二)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
九、相关表格及样表
附件1.《湖北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告知书》
湖北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告知书
社保机构(公章): 打印日期: 年 月 日
姓 名 | 出生日期 | 年 月 日 | 证件类型 | 证件号码 | 国籍(地区) | ||||
根据参保信息显示,您于 年 月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将于 年 月达到待遇领取年龄。现将您的历年缴费明细附在表后,请您核实。根据历年缴费明细,发现: □您符合待遇领取条件,预测待遇为 元/月(预测待遇不代表最终待遇,请以最终核定结果为准),请通过互联网渠道(湖北省政务服务网或自助终端或移动应用等)或服务窗口(乡镇人社服务中心或县社保机构)办理待遇领取手续。 | |||||||||
□您不符合待遇领取条件,原因: □应缴年度未缴费,请办理缴费手续。应缴费而未缴费年度明细: □已领取其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其他 |
经办机构地址: 联系方式:
填表说明:本表可由社保机构打印生成,选择性项目,在“□”内打“√”。
政策来源:樊城区人民政府
政策网址:樊城区人民政府 (fc.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