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居民身份证必须由本人办理。
办理材料
1、凡是人口信息系统中无申请人近期免冠照片的,需先在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扫描人像照片后,方可办理新证件的申领、换领、补领业务;
2、持有一代证,首次申领二代证的公民可携带居民户口簿、一代证的原件或复印件办理;
3、未办理过一代证,首次申领二代证的公民可携带户口簿的原件或复印件办理;
4、证件到期、证件内容更换、证件损坏的居民可携带旧二代证和户口簿、护照、驾驶本原件或复印件办理;
5、二代证丢失的公民可携带户口簿、护照、驾驶本的原件或复印件办理。
办理费用
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免收工本费,居民身份证换领每证20元,丢失补领、损坏换领每证40元;临时居民身份证每证10元。
办理时限
居民身份证办理时限,省内公民申办身份证,受理地公安机关自办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偏远地区不超过18个工作日;
省外公民申办身份证,受理地公安机关要在其户籍地公安机关审核签发之日起18个工作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偏远地区不超过20个工作日;临时身份证制发1个工作日内办结。
办理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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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
1、异地可以办理吗?
可以的,全面开通居民身份证全国异地受理工作。居民可到现居住地公安机关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
2、什么时候可以办身份证?
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3、对因病、残疾常年卧床不能到公安派出所办理居民身份证的,可预约派出所上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