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本公共服务包括:
档案的接收和转递;
档案材料的收集、鉴别和归档;
档案的整理和保管;
为符合相关规定的单位提供档案查(借)阅服务;
依据档案记载出具存档、经历、亲属关系等相关证明;
为相关单位提供入党、参军、录用、出国(境)等政审(考察)服务;
党员组织关系的接转等7个方面内容。
注: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是人事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范围主要包括:
1.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聘用人员的档案;
2.辞职辞退、取消录(聘)用或被开除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档案;
3.与企事业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聘用)关系人员的档案;
4.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及中专毕业生的档案;
5.自费出国留学及其他因私出国(境)人员的档案;
6.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中方雇员的档案;
7.自由职业或灵活就业人员的档案;
8.其他实行社会管理人员的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