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按面积交费:
(一)采暖费
1.居民用户:
按使用面积25元/㎡威价管发〔2004〕150号
适用区域:环翠区 高区经区 临港区
按套内主房建筑面积23/㎡文价工发〔2013〕15号
适用区域:文登区
按建筑面积23/㎡烟价〔2015〕94号
适用区域:北海新城
2.非居民用户
按建筑面积33.9元/㎡威发改发〔2021〕353号 威文发改发〔2021〕94号
适用区域:环翠区 高区经区 临港区文登区
按建筑面积34.5/㎡烟价〔2015〕94号
适用区域:北海新城
(二)换热器费
居民用户
每个换热器每供热期收取100元的供热费威价管发〔2004〕152号文价工发〔2007〕33号
适用区域:全市
二、按计量交费
(一)采暖费
1.居民用户
供热费=基本供热费+计量供热费=基本热价*收费面积+计量热价*用热量
7.5*使用面积+35.7*用热量威价管发〔2014〕87号
适用区域:环翠区 高区经区 临港区
6.9*套内主房建筑面积+36.4*用热量文价工发〔2017〕11号
适用区域:文登区
2.非居民用户
单一制热价
77.5元/吉焦
适用区域:环翠区 高区经区 临港区 文登区
供热费=基本供热费+计量供热费=基本热价*收费面积+计量热价*用热量
10.7*使用面积+54.25*用热量威发改发〔2021〕353号 威文发改发〔2021〕94号
适用区域:环翠区 高区经区 临港区文登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