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复退转军人落户办理材料有哪些(丹东转业安置)

地方特产2023-10-28 16:43:58未知

丹东复退转军人落户办理材料有哪些(丹东转业安置)

  丹东复退转军人落户办理材料

  1.复退军人落户介绍信或逐月领取退役金军人落户证明信。

  2.户口注销证明、落户地居民户口簿、户主居民身份证。

  3.军人身份证号码登记表、婚姻关系证明(省外登记结婚的提供)。

  设定依据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办理联系电话

  东港:0415-7149007 凤城:0415-6882808 宽甸:0415-5135002

  振兴:0415-2312891 元宝:0415-2886802 振安:0415-2147308

  合作区:0415-2147608

  *涉及派出所业务请点击查询各派出所公开电话

本文标签: 户口  军人  户主  凤城  东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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