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非机动车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依照本办法规定应当登记方可上道路行驶的非机动车,未经登记不得上道路行驶”。在闽侯辖区通行的电动自行车需经注册登记(报牌)后方可上道路行驶。
办理车辆注册登记手续无牌电动车严禁上道路行驶,群众应主动报废或到辖区电动车销售门店办理“以旧换新”置换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车,清理不能注册登记的无牌电动车。符合办理牌照要求的电动车所有人主动携带车辆相关凭证办理车辆注册登记业务。通过后车牌通过邮寄领取并提供上门安装服务。
收费标准:
车牌、行驶证工本费13元,快递费20元,由邮政快递员代收并安装车牌。
以下这些情况会造成审核不通过:
①合格证二维码不能识别
②上传的车辆照片模糊
③车辆角度不规范
④车辆照片与合格证不一致
⑤申请人信息与发票不一致
⑥车架号远景照片不规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