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地点
新乡市红旗区(县)东街街道人民路1号社保综合办公楼人才综合服务室(窗口)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 法定节假日除外 。
夏季:上午09:00-12:00 下午 13:00-17:00;
冬季:上午09:00-12:00 下午 13:00-17:00。
设定依据
一、《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0号)第十五条: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供下列服务,不得收费:(七)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
二、《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90号)(三)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本公共服务。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是基本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的重要内容。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本公共服务应当包括:档案的接收和转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