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材料
1、居民户口簿(属申请人、被投靠人(有随迁的,连同随迁人)须提供的证件)
2、市外迁入-投靠子女(受理单位提供业务表格)
3、居民身份证(属申请人、被投靠人(有随迁的,连同随迁人)须提供的证件)
4、结婚证(仅限申请人含有随迁配偶的才需提供)
5、出生证
6、《入户申请审批表》
办理要求
申请人填写的内容及提交的证件、证明材料必须真实合法,如提供假情况,假证明材料,申请人需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责任。网上审核通过后,须带齐资料原件到户籍地窗口核对后,才能正式办理迁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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