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生育的医疗费用保障标准是多少?
答:生育的医疗费用实行定额补助和支付政策。
①产前检查费。生育前(含7个月以上引产)的产前检查费用定额补助800元,生产后在医院结算时医保基金直接补助发放。
②住院分娩费用。顺产3000元,助娩产3500元、无指征剖宫产3000元、剖宫产5000元。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名婴儿医保基金支付限额增加10%。
③计划生育手术费用。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为240元;怀孕4个月以内流产门诊、住院分别为500元、800元,怀孕4个月以上流产为1500元;怀孕7个月以上引产为3000元;输卵(精)管绝育术补助1500元;输卵(精)管复通术3500元。
参保男职工配偶生育未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的,按1200元标准定额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