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证明
划重点
税款所属期为2018年12月31日及以前叫“税收完税证明”,税款所属期为2019年1月1日及以后叫“纳税记录”。
一、2019年1月1日及以后个人纳税记录开具
可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版、手机app、自助办税终端和办税服务厅开具。
(一)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版开具及手机app
可开具本人税款所属期为2019年1月1日及以后年度发生的全国范围内的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
具体操作步骤:点击查看
划重点
1.点击“预览”、“下载”后打开纳税记录的密码为身份证件后六位。不足6位的请在前面补0,若后六位包含字母请大写。
2.纳税记录每人每天最多只能生成三次,如达到三次还需要开具,请于次日再开具。
(二)自助办税终端开具
1.点击自助办税终端首页“完税证明打印”功能进入二级页面,点击“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打印”功能。
2.屏幕弹出二维码,请使用国家税务总局“个人所得税”APP扫码进行登录。
3.在“个人所得税”APP进行实名认证登录后,点击右上角“扫一扫”,扫描自助办税终端二维码,扫描后“个人所得税”APP显示自助办税终端纳税记录开具确认对话框。点击“授权开具”,进入下一步。
4.“个人所得税”APP授权成功后,在自助办税终端界面选择要开具的纳税记录税款所属日期,点击“查询”。
5.显示纳税记录,可通过右侧下拉条拉动进行查询,确认无误后,点击“打印”。
6.等待打印纳税记录,自助办税终端会自动分页进行打印。
7.纳税记录打印成功,提示是否继续打印,点击“确定”则返回税款所属期查询界面,点击“取消”则退出开具。
(三)办税服务厅开具
纳税人可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就近选择办税服务厅办理。
二、2018年12月31日及以前年度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开具
仅可在办税服务厅开具。
纳税人可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到申报缴纳税款的市(州)辖区内任意一个县(市、区)税务局的办税服务厅开具。
举个例子
王某2017年在成都市锦江区税务局申报并缴纳个人所得税,现王某可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至成都市青羊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开具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注:本文所称办税服务厅不包括办理车辆购置税和不动产交易等专门业务的办税服务厅
免税证明
开具地点:免税证明可以线下前往税务局进行开具。
成都市办税服务厅设置(注:此名单公布时间较长,地址和电话可能有变化,大家可以提前电话咨询,或者直接用地图app搜索【税务局】即可找到离你最近的办税大厅)
办税地图:点击进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