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补贴对象
自2021年1月1日起,南通市区(崇川、通州、海门、开发区、苏锡通、通州湾)企业(不含金融、供电、烟草等中央、省属企业)从南通行政区划外全职新引进的高学历以及专技人才、技能人才。
二、补贴标准
(一)生活津贴。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正高职称的,给予每人每月3000元的生活津贴,累计不超过36个月;具有硕士学位或副高职称、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技能等级)的,给予每人每月2000元的生活津贴,累计不超过36个月。
(二)购房补贴。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正高职称的,购房自住的,给予30万元一次性购房补贴。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副高职称、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技能等级)的,购房自住的,给予15万元一次性购房补贴。
(三)延长期生活津贴。在享受生活津贴期间(或享受期满后两年内仍在通就业创业的)购买市区普通商品房,可延长生活津贴享受期,延长期不超过24个月。
》》具体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