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待遇核定 (正式退休待遇申领)业务办理指南
一、受理条件:
按国家和我省规定参加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2014年10月1日及以后退休且个人缴费年限 (含视同缴费年限) 累计满15年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政策依据:
《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5]2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豫政 [2015] 68 号)、《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养老金计发办法> 的通知》(豫人社养老 [2016)7号)、《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机关事业单位2014年10月1日及以后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申领核发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办[2018] 115号)。
三、受理渠道:
本业务为外部事项,可通过线上或线下申报办理。
四、所需资料:
根据社保基金风险防控工作需要,参保单位应提供以下材料:
(一)《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申领表》;
(二) 人事档案(组织部门管理的干部提供全国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专用《干部任免审批表》等资料;
(三) 按现行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批准退休的文件;
(四)2014年9月和退休前最后一次工资变动审批表,其中2014年10月1日及以后职务(技术职称)升降人员,还需提供最后一次职务(技术职称)升降工资变动审批表。
五、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来源:http://halyshbx.com/articleDetail/index.html?id=70feb91e1fbf4151a18c2db9fe8763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