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包含基本生活标准和照料护理标准两部分,照料护理标准分全护理、半护理、全自理三个档次。
城市特困集中供养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为11724元/人年,照料护理标准分别为全护理8412元/人年、半护理7812元/人年、全自理7212元/人年;
城市特困分散供养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为11724元/人年,照料护理标准分别为全护理5580元/人年、半护理3720元/人年、全自理2232元/人年。
农村特困集中供养标准按照城市特困集中供养标准执行。
农村特困分散供养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为8208元/人年,照料护理标准分别为全护理5580元/人年、半护理3720元/人年、全自理2232元/人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