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都市人才租房补贴
企业硕士研究生、本科生,事业单位引进及招录的硕士研究生、本科生
1.申请条件
(1)2022年2月15日及以后宜都市内企业、事业单位新引 进或新招录,在本市首次就业;
(2)取得国内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学历且获得相应学位,或取得国(境) 外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学历且 获得相应学位(学历、学位须经国家教育主管部门认证通过) ;
(3)引进时硕士研究生年龄须在35周岁以下,本科生年龄须在30周岁以下;
(4)企业就业人员须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及以上劳动(聘用)合同,事业单位录用人员须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及以上聘用合同或服务协议;
(5)申请租房补贴时,必须在职在岗,依法依规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且在同一家单位就业(组织调动除外);
(6)须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或服务协议之日起
3 年内提出申请;
(7)申请人及配偶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未提供住宿。
2.补贴标准
新引进(招录)到市内企业、事业单位的硕士研究生、本科生每年按1万元标准发放租房补贴,每年6月底、12月底发放,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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