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考城镇职工大病保险标准(兰考医疗报销地点)

地方特产2023-12-07 00:53:47佚名

兰考城镇职工大病保险标准(兰考医疗报销地点)

  兰考城镇职工大病保险保障标准

  一、保障对象

  参加我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并缴纳大病保险费的人员。

  二、保障标准

  年度内,基本医疗保险报销 8 万元后,剩余合规医疗费用费用报销 90%。年度内报销封顶线 42 万元。

  兰考县医疗保障服务电话

  (一) 医疗保障政策咨询电话

  0371-22551037、0371-22551039、0371-22551042

  (二) 定点医疗机构转诊转院服务电话

  中心医院:0371-26984932、0371-26984779

  第一医院:0371-26980100、0371一26993707

  中医院:0371-26991516、0371- 22241513、0371-26991388

  妇幼保健院: 0371一26992189、0371一26930588

  康宁医院:0371-22326575(精神类疾病)

  (三)监督举报电话:0371-26961813、0371-269706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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