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就业创业培训补贴(培训期间生活费补贴申领)
享受人群: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农村学员
享受条件:在全市就业培训定点机构参加不少于42个课时的就业技能培训或不少于24个课时的创业培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培训合格证书),在申请就业创业培训补贴时同时申请、享受培训期间生活费补贴
补贴标准:培训所在地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30天×培训天数(非全天培训,按1天6课时计算)
申报途径:培训期间生活费补贴由培训机构通过湖北就业创业培训监管系统或线下向所在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为学员代为申请,补贴拨付给学员
注意事项:培训期间享受失业保险金的人员不得同时享受培训期间生活费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