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设医保待遇等待期对象:
新生儿、非因个人原因停保断保的农村低收入人口等困难群众、刚退出现役的军人等重点人群在非集中缴费期参保缴费的,普遍不设待遇享受等待期。
其他情况:
对于办理转移接续的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在转移接续前中断缴费3个月(含)以内的,补缴后不设待遇享受等待期,缴费当月即可在转入地按规定享受待遇;
中断缴费3个月以上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按各统筹地区规定执行,原则上待遇享受等待期不超过6个月。
相关拓展:
在集中缴费期参保的,参保居民自次年1月1日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不受待遇享受等待期限制;未在集中缴费期参保的,设置一定的待遇享受等待期,以激励约束群众连续参保缴费,更好保障参保居民医保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