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赔材料
(一)住院医疗费用保险金理赔资料:
1、被保险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或户口本,若被保险人是未成年人,需同时提供监护人身份证件、关系证明)。
2、医保结算单、医疗费用发票原件或复印件、住院医疗费用清单。
3、住院完整病历(含出院小结、手术记录等)。
4、诊断证明。
5、被保险人银行卡复印件,未成年人由法定监护人代为领取。
6、若委托他人代为申请保险金,则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受托人法定身份证明等文件。
7、对于已经从其他费用补偿性医疗保险和其他途径获得补偿或给付的,需提供相应机构出具的住院医疗费用结算证明;发票上需加盖报销机构的公章。
8、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伤害程度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二)特药费用保险金理赔资料:
1、被保险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或户口本,若被保险人是未成年人,需同时提供监护人身份证件、关系证明)。
2、购药发票原件。
3、药品处方。
4、疾病诊断证明。
5、住院病历(含病理报告、相关检查报告)。
6、专科医生出具的特殊药品审批表(如有)。
7、对于已经从其他费用补偿性医疗保险和其他途径获得补偿或给付的,需提供相应机构出具的住院医疗费用结算证明;发票上需加盖报销机构的公章。
8、被保险人银行卡复印件,未成年人由法定监护人代为领取。
9、若委托他人代为申请保险金,则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受托人法定身份证明等文件。
10、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伤害程度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三)理赔申请公共材料重要提示
1、若被保险人身故,需同时提供医学死亡证明(医学死亡证明、火化证明或土葬证明、户口注销证明其中之一)、受益人关系证明、受益人身份证明、银行账户复印件。如存在多个受益人,则可在一份“放弃权益声明书”上签字确认,指定一名受益人办理。
2、若被保险人委托他人申请理赔,需签署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须理赔申请资格人亲笔签名,且需注明授权期限、授权范围或事项,并提供委托双方身份证件。
(四)质子重离子住院医疗费用保险金理赔资料
1、被保险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或户口本,若被保险人是未成年人,需同时提供监护人身份证件、关系证明)。
2、医保结算单、医疗费用发票原件或复印件、住院医疗费用清单。
3、住院完整病历(含出院小结、手术记录等)。
4、诊断证明。
5、被保险人银行卡复印件,未成年人由法定监护人代为领取。
6、若委托他人代为申请保险金,则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受托人法定身份证明等文件。
7、对于已经从其他费用补偿性医疗保险和其他途径获得补偿或给付的,需提供相应机构出具的住院医疗费用结算证明;发票上需加盖报销机构的公章。
以新市民身份投保的客户,申请理赔时需提供在山西工作生活满一年的相关证明。如:工作证明。租房合同、村/居委会出具的相关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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