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善县人才公寓管理机构:
一、
嘉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县人力社保局”)或其委托机构负责审核租住人才资格、公布人才公寓的房源信息及租金等工作。
二、
嘉善县博源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县博源公司”)受资产管理方委托,与承租人签订租住协议、负责办理入住(退租)手续、租金收取等租住事务,定期向县人力社保局报送出租情况。
人才公寓的物业管理一般由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公司统一管理,物业管理费由承租人另行承担,县博源公司配合做好人才公寓的物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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