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门诊统筹报销待遇:
咸阳市职工医保门诊统筹待遇起付线为260元/年,退休人员医保支付标准为一级医院(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支付比例75%,二级医院支付比例65%,三级医院支付比例55%,退休职工年报销封顶线为1700元。
二、门诊慢特病待遇:
退休人员可以享受包括高血压、糖尿病在内的共55种门诊慢特病报销待遇。门诊慢特病年起付标准统一为360元,医保基金报销比例为85%,另有血友病、透析、白血病等9种慢特病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达到90%。
三、门诊使用特殊药品待遇:
符合政策规定在门诊使用特殊药品的,不设起付线,医保基金支付比例高于在职人员,达到90%。
四、门急诊抢救政策:
退休职工因昏迷、休克、大出血、中毒、严重脱水、高热惊厥、严重心律失常、急性心力衰竭、呼吸衰竭、肾功能衰竭等在门诊发生的可政策范围内急诊抢救费用,在扣除市级统筹地区相应级别医院住院起付标准金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