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庐农村独生子女父母养老保险补贴标准
符合条件的独生子女父母且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对象补贴100元/人/年,补助金打入对象本人市民卡。
补助对象:
享受桐庐县农村独生子女父母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贴费应同时符合以下四个条件:
1、户口为桐庐县农业户口或认定为农业户口;
2、身份确认为独生子女父母(2016年1月1日以前生育子女);
(1)只生育一个子女,自愿终身不再生育的夫妻;
(2)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离婚或配偶死亡后,自愿终身不再生育的一方;
(3)一方未生育过,另一方再婚前只生育一个子女,自愿终身不再生育的夫妻;
(4)依法生育二个子女,其中一个死亡,自愿终身不再生育的夫妻。
3、年龄在46-60周岁之间(1977年1月1日—1963年12月31日);
4、已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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