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镇计划相关补贴从2021年1月1日起实施,已按以往政策申领但还没有领完租房、生活、社保、购房等补贴的高校毕业生,继续按原政策享受剩余补贴。2020年12月31日之前符合申领社保补贴、留镇学费补助条件的高校毕业生继续享受补贴政策,2021年1月1日后初次来镇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不再享受。
部分补贴标准
1,生活补贴
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硕士、博士毕业生,毕业两年内来市区企业就业,分别按每人每月600元、1000元1500元标准给予生活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三年。
2,租房补贴。
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硕士、博士毕业生,毕业两年内来市区企业就业,无住房且实际租房的,分别按每人每月600元 800元、1000元标准给予租房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三年。
3,购房契税补贴
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毕业生来市区就业五年内,在市区购买首套自住商品住房的,大专按照契税缴纳份额80%比例、本科以上按照契税缴纳份额100%比例享受1次购房契税补贴。
4,公积金贷款提额
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毕业生,初次来市区就业,在市区购买自住商品住房的,可提取父母住房公积金其中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自单位为其缴存住房公积金起,即具备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公积金贷款额度上浮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