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2023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
招生程序
1、发布招生通告
公办幼儿园以及参与划片招生的其他各类幼儿园应于报名前一周发布招生通告,明确招生对象、招生办法,说明报名时必须提供的材料等。民办幼儿园的招生通告应报区教育局备案后发布。
2、报名缴交材料
认真贯彻落实《厦门市“入学一件事”集成套餐服务改革工作方案》,在各区发布的规定时间内通过厦门i教育“入学一件事”招生服务平台、闽政通APP、厦门“e政务”自助终端或“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提交报名申请。
必要时幼儿园可组织现场材料核验。具体需提供的材料以幼儿园的招生通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