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人属于灵活就业人员?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的意见》(国办发〔2020〕27号),灵活就业人员包括个体经营、非全日制以及新就业形态等从业人员。
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有两种制度可选择:
一种是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这也是多数灵活就业人员选择的参保方式。缴费由个人承担,可以在本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300%之间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缴费比例为20%,缴费方式可以按月、按季、按半年、按年等。
另一种是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方式是每年按档次缴费,缴费档次各地有所不同。大家可以根据自己情况,选择合适的缴费档次,多缴多得、长缴多得。具体标准以当地人社部门公布数额为准。
信息来源:兰州市社保中心(点击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