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通市海门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版)》(海人社发〔2021〕84号)、《南通市海门区关于进一步提升青年和人才友好型城市发展指数的若干政策》(海办〔2022〕13号)文件精神,现就南通市海门区人才学历提升补贴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在我区企业缴纳养老保险满1年,接受更高水平学历教育并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证书(从低到高实现跨级),并继续在我区企业缴纳养老保险的在职职工。
二、补贴标准
企业在职人员接受更高水平学历教育,取得大专或本科学历证书的给予一次性1000元补贴,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的给予一次性5000元补贴,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的给予一次性10000元补贴。符合条件的人员应在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申领补贴。
三、申报方式
本业务网上受理,请符合条件单位在电脑端访问海门区一站式企业发展数字化服务平台(https://one.haimen.gov.cn/)→页面上方【登录】→登录普通用户→用户空间→业务征集平台,找到“南通市海门区人才学历提升补贴申报”任务,点击“我要填报”,在线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申报提交后,业务审核进度请登录后在“用户空间”->“最新业务进度提醒”或“业务征集平台”:->“我的申报记录”中进行查看。
四、其他事项
1、申请人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申报,一经查实即取消申报资格,并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2、联系方式:
(大专、本科)海门区劳动就业管理处培训创业科 82213562
(研究生)海门区人才服务中心 821026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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