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地点
许昌市建安区(县)镜水路街道005号;建安区市民之家一楼综合受理窗口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 法定节假日除外 。 夏季:上午09:00-12:00 下午 13:00-17:00; 冬季:上午09:00-12:00 下午 13:00-17:00。
办理流程
收件
时限: 1个工作日审批人: 行政服务中心 住建局窗口办理结果:申请人向现居住地社区提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填写《许昌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批表》并提交所需材料。申请人可到行政服务中心 住建局窗口 进行资格登记
审查标准
申请人可到行政服务中心 住建局窗口 进行资格确认
2受理
时限: 5个工作日审批人: 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办理结果:公示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社区辖区内公示3天。公示期满后提出初步审查意见,将符合条件家庭申请资料及公示报送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无误后于5个工作日内,报送所在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
审查标准
社区初审:1、社区只自受理之日起10各工作日内,进行入户核查,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查实。
1家庭成员户口簿和身份证
2结婚证或离婚证
3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批表(政府发放)
4申请家庭低收入证明。
3审核
时限: 10个工作日审批人: 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办理结果:由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统一汇总将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及复审意见交至市住房保障中心。
审查标准
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民政部门于10个工作日内申请材料进行复审。
4决定
时限: 7个工作日审批人: 市住房保障中心办理结果:各成员单位根据联审任务于10个工作日将书面审查结果反馈至市住房保障中心。
审查标准
市住房保障中心将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即廉租住房保障家庭)与住房困难家庭(即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家庭)申请人员名单和身份证号分别整理汇总后,上报市保障性住房分配审核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将审查任务分解至各成员单位。
5送达
时限: 2个工作日审批人: 行政服务中心 住建局窗口办理结果:申请人接到通知,可到服务中心进行登记确认。
审查标准
行政服务中心 住建局窗口接到审查结果,对申请人进行通知、告知
申请所需材料:
1.公租房租赁补贴资格确认复审
2.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3.结婚证或离婚证
4.公共租凭住房申请审批表
5.申请家庭低收入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