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中山区购房补贴申请材料及流程:
1、申请人持下列所需要件到区人才服务综合窗口进行申报(中山区杏林街62号中山区行政服务中心2楼)。
(一)《中山区人才购房补贴申请表》(一式两份)(附件)。
(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
(三)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首页、个人页)。
(四)所在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自主创业人员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创业实体纳税证明或免税证明,申请人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需要本单位出具在编人员证明。
(五)已完成网签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复印件、全款购房发票或预收款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六)申报人员已婚的,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2、人才购房补贴申报由区人才服务综合窗口即时受理,每季度末进行集中审批,次季度进行补贴发放。具体流程如下:
(一)提交申请。区人才服务综合窗口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接收并初审,核实申请人劳动关系、社保缴纳情况、学历学位信息。
(二)资格审核。窗口初审后,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高层次人才、重点产业急需紧缺人才(城市发展紧缺人才)、新就业或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的申报资格;区住房城市建设局对申请人购房合同网签备案情况及房屋用途进行核查,房屋为公建或其它非住宅用途的,不予补贴。同时,查验是否存在一房重复申报等情况。
(三)结果公示。经审核合格后,区住房城市建设局将审核通过名单在区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四)补贴发放。公示结束后无异议的,区住房城市建设局形成资金使用申请,报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审议通过后,按规定向区财政局申请补贴资金,并按时拨付到申请人银行账户。
大连中山区购房补贴申请时间:随到随申,每季度末进行集中审批,次季度进行补贴发放。
注意:
人才购房补贴政策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29日。执行期内,如所依据的相关政策调整,将根据实际情况动态修订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