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征入伍基本条件
(1)义务兵
①征集对象。男兵以大学生为重点征集对象,突出各级各类学校毕业生征集,优先批准理工类大学生和备战打仗所需技能人才入伍,直辖市、省会城市和高校集中地区全部征集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青年。女兵从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普通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中征集,上年度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专科应届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当年上半年女兵征集。
②年龄条件。男青年年满18至22周岁,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符合毕业条件的毕业班学生放宽至24周岁,研究生毕业生及在校生放宽至26周岁,初中毕业文化程度不超过20周岁。女青年年满18至22周岁,全日制研究生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放宽至26周岁,上半年征集的上年度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专科应届毕业生放宽至23周岁。
(2)直接招收军士
①招收对象。具有军地通用专业技能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所学专业符合部队专业需要。
②条件要求。具备义务兵征集标准条件,具有专科以上学历,所学专业在就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已经开展职业技能鉴定的,应当取得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年龄不超过24周岁,志愿至少服现役满5年。
(3)定向培养军士
①招生对象。参加本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
②条件要求。具备义务兵征集标准条件,年龄不超过20周岁,未婚,志愿至少服现役满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