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23年秋季学期起,将城市低保家庭学生、城市特困救助供养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及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五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纳入义务教育阶段非寄宿生生活补助范围,按照小学每生每年500元、初中每生每年625元的标准进行发放,每年9月份由符合条件的学生向所在学校进行申请。
补助对象包括:
1.城市低保家庭学生
2.城市特困救助供养学生
3.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
4.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
5.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地方特产2023-10-26 19:04:18未知
从2023年秋季学期起,将城市低保家庭学生、城市特困救助供养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及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五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纳入义务教育阶段非寄宿生生活补助范围,按照小学每生每年500元、初中每生每年625元的标准进行发放,每年9月份由符合条件的学生向所在学校进行申请。
补助对象包括:
1.城市低保家庭学生
2.城市特困救助供养学生
3.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
4.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
5.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