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人群范围
参保人群:我市所有职工
包含单位: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用人单位),按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的缴费比例之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生育保险范围
符合政策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具体项目:生育医疗费用包括生育的医疗费用、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由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其他费用。
生育保险项目标准
生育的医疗费用指产前检查及在住院分娩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实行最高支付限额制,具体核销项目及限额标准为:
各级医院 | 正常产 | 侧切术 | 阴道助产术 | 剖宫产 |
三级医院 | 2800元 | 3300元 | 3800元 | 5100元 |
二级医院 | 2300元 | 3000元 | 3200元 | 4300元 |
一级医院 | 2000元 | 2700元 | 2800元 | 3400元 |
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300元。
产前与生育有关的门诊检查化验费,支付限额1000元。
在生育过程中出现大出血、子宫撕裂、羊水栓塞等并发症的医疗费用,超过限额以上部分按照90%的比例核销。
女职工保胎、异位妊娠、葡萄胎等孕产期其他疾病需要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保险规定办理。
计划生育保险标准
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指职工放置或者取出宫内节育器、施行输卵(精)管结扎手术或者复通术,实施的人工(药物)流产或者引产术,以及技术常规所规定的各项医学检查等发生的医疗费用。具体核销限额标准为:
项目标准 | 三级医院 | 二级医院 | 一级医院 |
怀孕不满4个月实施人工(药物)流产 | 800元 | 700元 | 600元 |
怀孕满4个月实施引产的 | 2400元 | 2000元 | 1800元。 |
放置宫内节育器的 | 300元 | 270元 | 240元 |
取出宫内节育器的 | 200元 | 180元 | 160元 |
使用腹腔镜或宫腔镜取出节育器 | 2000元 | 1600元 | 1200元 |
实施输卵(精)管结扎 | 3000元 | 2500元 | 2000元 |
实施输卵(精)管复通 | 3000元 | 2500元 | 2000元 |
生育保险报销方式
市政职工:市内住院生育保险在医院直接结算
外地生产:现金结算拿回医保局报销,需提供住院收据,费用清单,住院病例,职工医保卡银行卡复印件,出生证明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