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高校毕业生和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补贴范围和条件
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和经威海市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灵活就业并按规定进行灵活就业登记,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险的。
补贴标准
参加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每人每年补贴5000元,其中只参加养老保险的每人每年补贴3850元。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补贴时间最长不超过2年;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并与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年限累计计算。
申请人通过山东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http://103.239.153.109/sdjyweb/index.action)→个人网上服务大厅或到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大厅综合柜员、街道(镇)便民服务中心人社服务窗口提交申请。人社部门审核通过后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资金拨付至申请人社保卡银行账户。
咨询电话:0631—5190912、5197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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