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按照以下程序申请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
一、所需资料:
1、单位申请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报告
2、申领失业保险金申请2份。
3、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2 张。
注:所需表格在咸阳市失业保险经办中心网站(http://syjbzx.xys.gov.cn/)下载
二、申领程序:
1、单位每月1—15日申报缴费时,一并上报申领失业保险金文件和个人申领失业保险金申请。
2、经办机构接到失业保险金申请之日起15日内进行审核,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人员,由原单位报送本人档案、基本医疗保险号等资料,并办理《咸阳市失业保险金申领卡》,次月起领取失业保险金。
3、如有疑问,失业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和《咸阳市失业保险金申领卡》到所在地经办机构进行咨询。
职工失业后,本人应在单位出具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之日起60日内,办理失业登记和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由于单位过失致使失业人员无法登记的,其失业保险待遇,由单位按照规定的标准和期限支付。
4、本程序自2017年3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