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募对象和条件
(一)招募对象
以对口援疆省市干部人才为主,面向疆内外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或退出岗位的行政管理人才、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技师以上高技能人才和其他领域特殊人才等。
按类别分为ABC三类:
A类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或具有正高职称的人员;
B类为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或具有副高职称、高级技师资格的人员;
C类为全日制本科生或具有中级职称、技师资格的人员。
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按照惯例参照以上标准。
(二)招募条件
1.招募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2)个人自愿,在职人员需由所在单位同意;
(3)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65周岁以下;
(4)具有胜任招募岗位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5)符合招募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招募: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岗位表:点此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