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新能源汽车充电费用补贴标准和条件:
个人及其他领域车辆(不含已申请运营服务补贴的)在可提供核算充电量的情况下,自车辆注册登记之日起一年内充电量大于2000度(含)每辆可申领2000元一次性充电费用补贴,小于2000度每辆可申领1500元一次性充电费用补贴。
除须满足充电费用补贴相关要求外,还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新能源汽车包括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含增程式)和燃料电池汽车;
2.须为初次登记上牌车辆,注册登记取得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且补贴资金发放前未发生过户行为(即未办理车辆转让登记手续);
3.须为接入海南省新能源汽车监管平台(以下简称“省监管平台”)的车辆,用于核算里程、核算充电量;
4.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票日期及机动车行驶证注册日期须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