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滨海新区创业的企业原始法定代表人落户申请条件
申请条件
在滨海新区创业的企业原始法定代表人(不得注册高中及以下学籍;在外省市同期1年无社会保险缴纳记录),累计缴纳个人所得税5万元以上,且该企业聘用5名以上就业人员(企业为其正常连续缴纳1年社会保险费且同期无异地社会保险费缴纳),支持其落户滨海新区合法产权住房或人才市场集体户。
所需材料
1.申请落户承诺书;
2.企业原始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及5名就业人员《居民身份证》;
3.《天津市居住证》;
4.工商营业执照副本;
5.个人所得税纳税凭证;
6.该企业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缴纳凭证;
7.落户在滨海新区合法产权住房的需提交不动产权证(本人或配偶、父母、子女名下)及亲属关系证明;
8.在滨海新区无合法产权住房的,可落户在滨海新区人才市场集体户,无需提供落户地点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