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条件】
优先满足适龄幼儿入园需求,小班入园年龄为3周岁(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期间出生)。
教育部门举办的公办幼儿园招收南沙区户籍以及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非南沙区户籍适龄幼儿,大湾区南沙人才卡持卡人的适龄子女入园按相关规定办理。
【招生方式】
(一)教育部门公办幼儿园
教育部门举办的公办幼儿园面向社会招生比例为招生计划数的90%。其中,教育部门举办的小区配套幼儿园,优先考虑符合“人户一致”条件的小区户籍幼儿入园,剩余学位面向社会进行分配,若90%的学位无法满足符合条件的小区户籍幼儿入园,需继续招收,直至达100%;若符合条件的小区户籍幼儿数量超过该园100%招生计划数,则由该园通过电脑派位等公开公平的方式进行分配。由各教育部门公办幼儿园和区教育局组织实施。
(二)其他公办幼儿园(含镇街公办园、国有企业公办园及村集体公办园,下同)。
参照教育部门公办园,分别由各镇街制定辖内公办园招生细则,报区教育局备案后,向社会公布并组织实施。
(三)民办幼儿园
面向社会招生,由各幼儿园制定招生简章,经属地镇街审核后,报区教育局备案,向社会发布。其中,小区配套园应优先考虑小区业主子女入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