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绍兴上虞区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标准如下:
筹资标准(含大病保险费用):
参保对象:
1.具有上虞区户籍的非从业人员;
2.与上虞区居民结婚的非上虞区户籍人员、上虞区从事宗教教职的非上虞区户籍人员;
3.上虞区学校、幼儿园在册的非上虞区户籍的学生(儿童);
4.持有上虞区颁发的《浙江省居住证》;
5.父母一方为上虞区户籍居民或持有上虞区颁发的《浙江省居住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非上虞区户籍的新生儿;
6.上虞区内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
7.国家、省、市规定的其他人员。
注:以上人员若已参加本地职工医保或异地基本医疗保险的,不能重复参加本区城乡居民医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