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各区(县、市)就业见习服务热线
就业见习对象
1、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专科、本科、硕士、博士毕业学年学生;
2、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专科、本科、硕士、博士毕业生;
3、全日制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学年学生;
4、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生;
5、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
6、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全日制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
7、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
见习期限一般为3-6个月,最长不超过12个月。
政策来源:宁波市人社局,原文https://mp.weixin.qq.com/s/qtME7CCuFN3-IPBKZlWxl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