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住院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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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报销比例
(一)住院待遇
医院等级 | 在职 | 退休 |
三级医院 | 85% | 87% |
二级医院 | 90% | 92% |
一级医院 (含社区) | 95% | 97% |
(二)门诊慢特病医疗待遇
在职职工支付比例为80%,退休(退职)人员支付比例为85%。
(三)重特大疾病医疗待遇
住院医疗费用支付比例为县级医疗机构85%,市级医疗机构75%和省级医疗机构70%;门诊医疗费用支付比例为85%,终末期肾病门诊腹膜透析支付比例为90%,退休(退职)人员支付比例提高2%。
目前,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的最高支付限额为10万元。职工医保大额缴费标准为190/240元每年,大病最高报销额度为42/4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