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标准
根据洛发改价管〔2013〕12号文件收费标准及《洛阳市集中供热条例》规定:
(1)分户计量收费:
热费=基本热费+计量热费;先按面积预交热费,实际费用待供暖结束后根据用热量核算,实行多退少补。基本热费=建筑面积×面积系数(多层建筑为0.90、小高层建筑为0.86、高层建筑为0.82)×0.054元/平方米·日×采暖季天数计量热费=0.142元/kwh×用热量
(2)按面积收费:热费=建筑面积×面积系数(多层建筑为0.90、小高层建筑为0.86、高层建筑为0.82)×0.18元/平方米·日×采暖季天数